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学会各职能部门、各杂志编辑部:
近五年来,各学会、分会、杂志编辑部和广大学会工作者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理事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四个面向""四个服务"工作定位,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守正创新、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根据《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章程》和《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奖表彰奖励办法》,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决定在2021年11月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彰一批学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会先进集体的表彰
1.表彰范围:中国畜牧兽医学会所属学科分会、杂志编辑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学会。
2.评选标准:
(1)坚持民主办会,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学会(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能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学会(分会)、编辑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遵纪守法,按照学会章程经常开展活动。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畜牧兽医科技事业的方针和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广大会员和学会(分会)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服务、创新助力、建言献策、继续教育、编辑出版等工作,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3)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及时反映他们的建议和要求,热心为他们服务,在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探索学会(分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学会(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自身经济实力协调发展。
(5)积极发展会员,按规定向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缴纳会费。
(6)主动接受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及支撑单位双重管理(或业务指导),出色完成学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3.表彰要求:由各省级学会,各学科分会、杂志编辑部按照"学会先进集体"的标准条件,自愿申报。
4.事迹材料填报:申报单位要填写"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二份,从学会网站:www.mlcong.com公告栏下载填写)。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主要反映2017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
二、关于学会先进工作者的表彰
1.表彰范围:在学会(分会)、职能部门及杂志编辑部工作满三年(含)以上的学会专兼职人员。
2.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模范遵纪守法。热心学会(分会)工作,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并从事学会(分会)、职能部门及杂志编辑部工作满三年(含)以上者。
(2)认真贯彻学会的宗旨任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坚持"四个面向""四个服务"及推动学会的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3.表彰名额:各省级学会,各学科分会、学会职能部门、杂志编辑部根据学会先进工作者的条件,可各推荐一名候选人。
4.事迹材料填报:填写"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三份,从学会网站www.mlcong.com公告栏下载填写),并由推荐单位及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请将学会先进集体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先进工作者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务必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送到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办公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发到学会邮箱。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路9号博雅园1-106号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 邮编:100125
联 系 人:申凌 李传业
电 话:(010)85959006 85959009
E-mail:caav123@163.com
附件:1.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
2021年9月1日
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