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会畜牧兽医行业领军人物、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议案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会畜牧兽医行业领军人物、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议案
2012年为“十二五”开局的第二年,也是全省畜牧业大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弘扬道德新风尚,践行科学发展观,激励、调动全省广大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积极性;为进一步提高畜牧兽医产业发展实力、活力和竞争力,提升畜牧兽医产业素质,加快打造现代畜牧产业体系,推进我省畜牧业“两个千万”工程的实施进程,在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及省科协的大力支持下,拟定在2012年开展“行业领军人物奖” 、“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宗旨
1、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杰出青年、行业领军人物的模范作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调动他们在研究攻关、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崇尚科学、依靠科技振兴黑龙江畜牧兽医行业的社会风气。
2、评选范围
从事畜牧兽医方面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行业科技工作者,以及在行业第一线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人员均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艰苦创业,勇于拼搏,默默奉献,甘于献身畜牧兽医事业的精神;创新求实,团结协作,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的崇高思想境界;在本职岗位上为我省畜牧兽医事业发展和繁荣、科技进步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堪称典范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参加评选。
1、行业领军人物奖
(1)在畜牧兽医方面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具有巨大的科学和经济价值。
(2)在畜牧兽医科研攻关、技术开发、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巨大成绩,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行业效益。
2、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以后出生的)
(1)在畜牧兽医相关理论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
(2)在畜牧兽医相关应用技术研究方面有整套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行业效益。
(3)在畜牧兽医相关科学普及、企业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机构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会负责组织这次活动。学会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工作组和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
(四)推荐及评审办法
1、推荐办法
(1)各市(地、区)畜牧兽医学会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推荐。每项可推荐候选人1-2名。
(2)学会各分会成立评审小组,每项负责推荐候选人1-2名。
(3)驻黑龙江省各高校、大中型企业和科研单位每项可推荐候选人1-2名。
2、评选办法
(1)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工作组和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制定评选标准和办法,做到具有公平,公开、公正。
(2)确定候选人。对各单位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召开评委会议。采取量化(70%)打分和无记名投票(30%)方式,确定每个奖项正式候选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15人,行业领军人物9人。并通过学会主办刊物及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宣传其先进事迹。
(3)对候选人实地考察。组委会办公室将组成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走访、核实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召开评审会。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考察意见和个人工作相关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量化打分(70%)和无记名投票(30%)方式进行差额评选,按得分多少评选出“行业领军人物奖”3名、“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5名。
(五)表彰奖励
评选结束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并通过学会主办刊物及网站进行宣传。
(六)实施要求
1、接到本通知后,各市(地)畜牧兽医学会、学会各分会、各理事单位、各团体会员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应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推荐工作,确保优秀科技工作者得到推荐。
2、各单位确定推荐人时,要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的原则,要突出代表性和业绩。着重考虑在行业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为创建畜牧兽医行业大繁荣和促进畜牧兽医行业大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
3、报送材料
(1)推荐表。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一式3份(贴好照片)。
(2)事迹材料。按统一格式要求,内容在1500字左右,A4纸打印,一式9份。
(3)证书。被推荐人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4)照片。另提供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