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与之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发布了50种农药、47种兽药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的禁限令。
二是体系队伍建设明显加强。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地也大力推动监管机构建设,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目前全国所有的省级农业厅局、63%的地市、48%的区县、94%的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同时,大力强化检验检测、“三品一标”、风险评估、科学研究体系建设,积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农业部门连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高毒农药、“瘦肉精”、水产品违禁物质等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禁用了33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限制了17种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使用,推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狠抓“瘦肉精”制售源头,实施全链条监管,建立了9部门协调机制、涉案线索移送和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实施了清查收缴行动,破获案件120余起,端掉非法生产“瘦肉精”黑窝点28个,基本摧毁了地下生产销售网络,判决了98名违法犯罪分子,取得突出成效。2001年至今,牵头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维护农民利益。2001-2012年全国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52.4万件,查获各类假劣农资435.4万吨,捣毁制假窝点22394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8亿元。
四是标准化进程快速推进。农业部门始终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予以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标准范围拓展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截止目前,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行业标准7656项,农兽药残留限量达2800多个,检测方法900多项。标准推广示范力度加大,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591个,规划建设“三园两场”(标准果茶菜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288个。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面积近9.5亿亩,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9%,绿色食品原料标准生产基地573个,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安全优质农产品总量规模稳步增长,质量安全稳定可靠,品牌影响不断增强,深受广大消费者认可。截至目前,产品达9万余个,产品总量占全国食用农产品商品总量的40%以上。
五是检验监测不断深化。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投资建设了国家(部)、省、市、县四级农业质检机构2273家,一个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地市级质检中心为支撑、县级质检站为基础、乡镇监测点为延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基本形成。农业系统质检人员达到2.72万人,通过连续开展质检机构负责人培训、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各级质检机构的技术能力得到大幅提升。2001年以来,逐步建立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业普查和监督抽查制度,启动实施了农药、兽药、饲料、水产品药残监控等监控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全国主要城市、主要农产品产区及大宗农产品,形成了部、省、地、县四级监测网络,实现了监测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
六是风险评估正式启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建立了88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正式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央财政专项,开展了稻米等8大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实施了茶叶等21类产品的专项风险评估,切实通过风险评估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大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了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避免对农业产业和公众消费安全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