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依法加大禽流感防控力度 |
11月23日,农业部召开各省(区、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学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通报近期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部署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在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加大禽流感防控工作。 尹成杰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果断的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防控工作。在防控禽流感的关键时刻,面对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国务院及时制定和发布了《条例》。回良玉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国务院召开的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上又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条例》的制定和公布,是我国法律法规建设上的丰硕成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当前防控禽流感疫情的一项重大举措。 尹成杰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公布,科学总结了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本经验。在动物防疫工作实践中,中央提出了防疫工作的重大方针,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一些有效政策和措施,各地积累了一些动物防疫经验。《条例》从我国国情出发,紧密结合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特点,立足健全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机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既对全社会共同开展防控进行了规范,也对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既为各级兽医部门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也对兽医部门规范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条例》既具有法制性,又具有科学性;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长远性。各级兽医部门要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尹成杰指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做好当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保证。兽医队伍战斗在防控禽流感工作第一线,要带头贯彻落实《条例》,成为学习条例、宣传条例、执行条例的模范。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依法防控禽流感的自觉性。各级兽医部门担负着贯彻实施《条例》的重任,必须首先知法、懂法和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当前,最为重要的是要依照《条例》规定,依法健全防控禽流感疫情机制,依法实施禽流感防控工作,依法防控禽流感疫情扩散和蔓延。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肩负起防控禽流感疫情的重任。各级兽医部门要牢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摆正位置,发挥作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以依法落实责任的约束,把防控禽流感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要采取综合措施,坚决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要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网络。严格疫情诊断和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依法查处瞒报、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行为。加强重点地区防控工作,向重点地区派专家组和督导组。进一步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扩大疫苗生产,保证疫苗供给,严厉打击制售假疫苗违法行为。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凡因工作不落实,影响防控疫情造成危害的,要按照《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尹成杰强调,各级兽医部门要把贯彻《条例》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三个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疫情监测、疫病诊断、快速报告网络,提高测报能力;按照《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提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检疫监督及其执法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保障畜产品安全的能力;加强基层兽医站的装备和手段,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其开展各项具体防疫活动提供最基本保障,打牢防疫工作的基础。要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加强兽医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的教育培训,实现培训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兽医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