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官网app下载|最新版免费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配套法规出台
2005/7/8 9:10:48    新闻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配套法规出台


  为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审批工作,农业部根据国务院2004年11月12日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于2005年5月20日制定发布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农业部令第52号) 。根据该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农业部又于2005年5月24日发布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农业部令第53号)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9号博雅园1-106室 电话:010-85959009/10 传真:010-85959010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caav2011@163.com
京ICP备11031668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408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