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7月10日公布了对禽类腌腊肉制品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抽检共抽查了江西、浙江、湖南、广东等4个省46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合格3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3%。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抽样合格率为100%,比中小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高出许多,说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要明显高于中小型企业。
本次抽查主要对卫生指标和理化指标进行了检验。卫生指标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
理化指标包括:水分、食盐、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合成色素、亚硝酸盐。抽查中发现,本次抽查的49种产品卫生指标全部合格,理化指标中的苯甲酸、山梨酸、合成色素、亚硝酸盐项目也全部合格。
抽查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水分、食盐、酸价等项目上:
水分含量超标。抽查中有9种产品水分含量不合格,占抽样总数的18.4%,经检验水分含量高达46%,超过标准(≤25%)的1.84倍。造成水分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在产品的腌腊过程中晾晒或烘制时间过短。水分过高会使产品容易产生霉变,保存时间过短。
食盐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食盐在腌腊肉制品中主要起抑制微生物生长,延长产品保存时间,增加产品风味的作用。抽查中有2种产品食盐含量超标,占抽样总数的4.1%。经检验食盐含量最高为8.7%,超过标准(≤7.0%)的1.24倍。造成食盐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在腌腊过程中食盐添加量把关不严,过量添加食盐会影响身体健康。
酸价不合格。酸价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通过酸价可以反映出脂肪氧化酸败的程度。抽查中有1种产品酸价超标。
标签不规范。抽查中有12种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一是未标注配料表、净含量;二是未标注产品中含有的亚硝酸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重视、不了解产品标签的相关标准。
质检总局公布了禽类腌腊肉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如下:江西五丰腊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丰”散装板鸭(腊肉类),江西省大余县南安板鸭厂生产的“南安”板鸭(腊肉类),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唐人神”腊鸭(腊肉类),浙江大江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南村”金华腊鸭(腊肉类)。
禽类腌腊肉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如下:峡江县板鸭加工厂生产的散装板鸭(腊肉类),金华市亚城腌腊制品厂生产的“林氏亚承”佛手鹅,泉江镇西庄联兴板鸭厂生产的散装板鸭(腊肉类),这些产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酸价、过氧化值、水分、食盐含量等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