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7月8日讯 7月6日,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与各市政府签订《2005-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这一“计划”主要内容有:规范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察与使用,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管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年增长40%%以上;获得绿色食品作用标志产品数年增长30%%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畜产品不得检出瘦肉精;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5%%;省辖市建立1个农副产品绿色批发或零售市场;基本实现小麦粉、肉制品等15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上市;95%%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等。
“计划”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对各地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2007年底对责任书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验收。